重振古玩市场绕不过去的三个话题—本刊编辑部年度思考 文/宋建文

发布时间:2026-07-24

《中华古玩大典》(乙巳年度版)

编辑部年度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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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振古玩市场绕不过去的三个话题

—本刊编辑部年度思考


【序语】

过去的一年——2025年,

是改革开放以来北京第一个古玩摊群——天桥福长街摊群出现46周年。

是北京市文物局时任局长王金鲁主导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批古玩市场——文物监管品市场诞生36周年。

是国家文物局老局长孙轶青在全国政协会上呼吁开放民间文物市场34周年。

是第一个古玩市场拍卖会——北京民间艺术品旧货市场露天拍卖会鸣锣举槌33周年。

是北京市政府研究室时任副主任郑理主笔文物市场调研报告——《适度开放文物市场》诞生33周年。

是国内第一个古玩城——北京古玩城诞生30周年。

是第一个北京中国古玩艺术品博览会诞生29周年。

是第一个全国古玩市场联谊会诞生28周年。

是第一本古玩杂志《古玩》诞生26周年。

是北京市工商联时任主席孙安民拍板批准的第一个省市级古玩商会——北京市工商联古玩业商会诞生24周年。

是第一个全国性古玩商会——全国工商联古玩业商会诞生23周年。

是第一个古玩商学术平台——《贰玖学堂》在北京古玩城诞生23周年。

是全国第一个古玩研究院——北京中古商古玩研究院诞生20周年。

是第一个私营文物商店——北京中鼎信文物商店有限公司在北京古玩城诞生21周年。

透过这些古玩市场周年纪念的关键点,我们不仅梳理了改革开放大潮中出现的古玩市场萌芽阶段、繁荣阶段和转型阶段的发展脉络,也梳理了古玩市场繁荣与混乱长期并存的状态与原因,更梳理了古玩市场不景气与转型阶段并存的状态与原因,也梳理了文物保护法几经修订的曲折道路。

在争论的反复中,在实践的启发下,在思考的沉淀中,我们终于感悟到了: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几乎所有的特种行业都逐步放开了市场运营的当今,唯独民间文物市场和古玩市场行业始终处于未彻底开放状态却反而由繁而衰、衰微加剧的原因所在。

笔者归纳为——重振古玩市场根本绕不过去的三个话题。

【第一个话题】

文物、民间文物、古玩三个概念长期含混不清

文物的概念在文物保护法中早有定义。关键的问题是,在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相关文件中对文物概念的定义都过于宽泛,都没有具体到能够让管理者和经营者、收藏者清晰理解、准确把握和有效落实的具体描述文字。实践中,管理机构对文物这一概念的把握和执行中,或扩大或紧缩的案例比比皆是,经营者也常常处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尴尬局面里。

笔者认为,文物这个概念,在文物保护法中和文物管理机构的心目中还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影响,还沉浸在文物都属于国家的这一计划经济时期的固有认识藩篱中。

在文物这个词的概念范畴里,管理机关在表述上长期使用了馆藏文物和社会流散文物两个概念。馆藏文物即国家博物馆系统收藏的文物,社会流散文物即流散在社会上的国有文物。后来社会流散文物在表述上改为了社会文物,笔者推论,这可能是管理机关或者文件执笔者已经意识到了:社会流散文物中应该存有不属于国家的民间文物。但仍不能明确表明民间文物就是属于民间所有而不属于国家所有这一事实。所谓社会文物,也是流散在社会上的民间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的模糊注释。

笔者认为:使用民间文物表述属于老百姓家传家藏的文物更为准确,更符合人民群众的表述习惯,更不容易使老百姓和文物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在具体认识上产生误解。

笔者认为,应该清晰明确地用法律条款来界定存在于社会上的文物中包含有属于国家的和属于个人的两部分文物,属于国家的那部分可称为流散文物,属于个人的那部分应该称为民间文物。或者明确表述:社会文物中包括属性根本不同的国有流散文物和民间文物两部分。

在上述界定明确的基础上,在民间文物范畴里,也应该清晰明确地划分出哪些是属于国家需要管理的民间文物,哪些是国家没有必要管理的民间文物。实践证明:管理机构没有必要对于所有民间文物都西瓜芝麻一起抓,除了极少数有重要研究价值的民间文物外,绝大多数普通的、残破的、品种重复的国家管不过来也没有必要管的民间文物,国家都应该放弃管理,由所有者自由收藏或市场流通。

即使属于国家需要管理的那一小部分民间文物,国家也应该遵循物权法和市场流通规则,按照市场价格通过赎买政策实施管理。

梳理了文物概念范畴中的国有文物和民间文物,梳理了民间文物范畴中的国家需要管理的民间文物和国家应该放弃管理的民间文物之后,有必要再梳理一下民间文物和古玩的区别。

民间文物的概念可以概括为:存在于民间人民群众手里的,具有文物性质的器物与艺术品。

古玩的概念可以概括为:在排除了民间文物清单范围之外的,属于民间文人和民间百姓把玩、欣赏、陈列的艺术品,就应该列入古玩概念范畴之内,就应该还古玩以历史上约定俗成的称谓和老百姓习以为常的称谓——古玩。

这些既不属于民间文物,更不属于国家文物的古玩,其所有权理所当然是属于民间的,包括家传祖传下来的、后来或者现在复制仿制的艺术品,既不应该列入民间文物的管理范畴,更不应该列入文物的管理范畴。由此推论,古玩应该从文物管理的范畴中排除出去。

笔者认为,文物、民间文物和古玩三个概念长期含混不清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个原因,是销售需求,市场经营者在初始阶段,出于觉得将古玩冠以文物的名称,就越能造成商品的神秘感,就越能卖出大价钱。

第二个原因,在于一法独大的文物保护法对文物概念的定义宽泛、描述模糊、实施过程中时紧时松,人为因素执法的缝隙太大。

第三个原因,在于文物管理机关没有及时顺应改革开放大潮中国有流散文物、民间文物和古玩三种标的同时在市场并存的实际情况,及时制订与市场实际相适应的、具体清晰的、有的放矢的管理办法。

可惜的是,在古玩市场和民间文物市场事实上开放了四十几年的大好形势下,国家文物管理部门一再错失调整和制定符合民间文物市场和古玩市场实际的管理办法的良机。

分析了三个概念长期含混不清的原因之后,有必要分析一下它的不能忽视的危害性:

一、是经营者收藏者无所适从,不知道哪些可以经营收藏,哪些不可以经营收藏,造成民间文物市场和古玩市场长期处于混乱尴尬状态。

二、是管理者无所适从,不知道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该管的漏洞随处可见,不该管的过度执法现象时有发生,对市场、对收藏者都是沉重的打击,以至出现民间文物市场、古玩市场由繁而衰这种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现状。

三、更为可怕的是,没有把管理重点和管理资源集中放在国有文物管理的刀刃上,从而造成国家文物管理标的长期处于管理薄弱状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必须拿出解决问题的明确办法:

首先,应该制订明确具体的民间文物管理清单,把不属于国家管理的民间文物排除在外。

其次,应该制订国家需要管理的那部分民间文物的具体明确的管理办法,包括国家赎买办法。

再其次,文物管理部门应该明确放弃不属于国家文物,不属于民间文物的那部分在市场上大量存在的古玩和古玩市场的管理。把古玩和古玩市场彻底地从民间文物管理范围剥离出去。

最后,在分清国有文物、民间文物和古玩三个概念的基础上,国家应该制订符合市场规律的第三方民间文物鉴定机构的市场准入办法,让民间文物鉴定权和民间文物鉴定机构完全市场化运营。

以往的实践一再证明:没有符合市场规律的第三方民间文物鉴定机构,而是由不了解民间文物规律的国家文博系统、教育系统的各类专家长期垄断民间文物市场的鉴定行为,是造成民间文物鉴定市场长期处于混乱状态的关键原因之一,也是造成民间文物市场和古玩市场由繁而衰的致命原因。

【第二个话题】

不能用国有文物管理思维管理民间文物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民间文物市场与古玩市场的发展路程,尤其是长期忽冷忽热,长期繁荣与混乱并存的不正常现象,结合笔者长期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事个体经济登记管理和市场登记管理的实践感受,我们终于感悟到了民间文物市场和古玩市场从繁荣到衰微的深层次原因,那就是:

长期以来,用国有文物的管理思维去制定民间文物市场和古玩市场的管理办法,进而长期以来用国有文物的管理办法去管理民间文物市场和古玩市场。从而造成了管理政策与管理对象的不匹配和不对称,造成了对民间文物市场和古玩市场管理方面的措施不当,让管理机构的具体工作人员和市场中的经营单位和经营个人都长期处于管理节奏和管理情绪忽冷忽热,甚至无所措手足的不稳定状态。

改革开放的大潮,推动了各行各业管理思维的转变和管理政策的开放,几乎包括了粮食、烟草、酒类、饭店、房地产等所有国家曾经实行特行管理的特殊行业。唯独民间文物和古玩市场仍然以特殊行业为由,继续维持和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思维、管理政策和管理手段。虽然有关部门在改革开放市场大潮的推动下,被动地进行了相关政策法规的多次修修补补,但距离民间文物市场和古玩市场繁荣与重振的实际需要,仍有着相当大的距离。

分析上述思维的危害:在于不承认民间文物市场和古玩市场客观存在的实际状况。从而压制和打击了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和收藏民间文物的热情。剥夺了民间文物所有者的物权和经营权。剥夺了古玩所有者、收藏者的物权和经营权。

提出摈弃上述思维的解决办法:国家文物机关应该承认民间文物的合理存在,制定符合民间文物市场规律的政策法规,放弃对古玩市场的管理。

【第三个话题】

国有文物资产也应该产业化运营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文物资产领域出现的承德博物院盗窃案、南京博物院流失案等大量的国有文物资产盗窃案、流失案、坏损案和国有文物资产未能有效利用的现象,令广大热爱国有文物资产的人民群众唏嘘不已、痛惜不已。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国有资产从行政化(事业化)管理转移到企业化运营管理的实践经验证明,国有文物资产管理制度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国有文物管理也应该遵循企业化运营的原则,设立国家文物资产管理委员会或者划入国资委系统管理。否则,承德盗窃案和南京博物院流失案、大量国有文物坏损案和未能有效利用现象等原本可以减少发生或者避免发生的案件和现象还会继续发生。

在以往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国有文物商店非市场化管理运作的弊端,已经在改革开放大潮的市场环境中暴露无遗:如文物商店库存商品在计划经济环境中的定价与现行市场经济环境中应该有的实际价值的巨大差异,难以得到符合市场规律的准确认定,从而造成国有文物商店文物资产流失的巨大缝隙。

综上所述,国有文物资产行政化(事业化)管理运作是造成国有文物资产流失的根本原因。

由此得出结论,国有文物资产产业化运营,是彻底解决国有文物资产流失的有效办法,也是推动国有文物资产利用最大化的有效办法。大量属于行政化(事业化)管理的国有特种行业,在改革开放以来实行产业化运营的成功案例,从另一个方面佐证了国有文物资产产业化运营的必要性。

从上述思考得出结论,站在民间文物市场和古玩市场角度分析,理所当然地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国有文物资产的行政化(事业化)运营,是造成和产生用国有文物管理思维管理民间文物资产的根本原因。

只有国有文物资产实行产业化运营了,国有文物、民间文物、古玩这三个概念长期含混不清的问题才能彻底迎刃而解。

只有国有文物资产运营体制改变了,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公正的古玩、民间文物、国有文物的良性市场运营环境。

只有国有文物资产实行产业化运营了,国家的文物大市场和古玩市场才能真正繁荣起来。


【结束语】

衷心祝愿祖国的民间文物市场和古玩市场早日繁荣昌起来。

衷心祝愿国有文物资产能够更有效地规避风险,能够更有效更彻底的被利用起来。

衷心祝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尽情地最大程度地享受国有文物、民间文物和古玩这些存在于祖国辽阔大地上的传统文化资源红利。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

民间文物首席专家宋建文